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与医疗保障工作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制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行政公文;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威尼斯人最新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统计信息;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8.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9.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及形式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武汉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武汉医保”微信公众号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时制3:00-6:00)
联系电话:027—83628338
传真号码:027—83636510
电子邮箱地址:whsybjxxgk@163.com
(二)公开范围
市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以外,且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市医疗保障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武汉市医疗保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http://ybj.wuhan.gov.cn)。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公开权利人要求市医疗保障局公开与自身相关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应签名或者盖章。
2.申请的方式
(1)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领取《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当面递交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市医疗保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系统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也可以通过邮件whsybjxxgk@163.com提出申请。
(3)信函、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市医疗保障局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威尼斯人最新的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信访、举报、投诉等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局机关纪委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27-83618952;传真号码:027-83636510;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3号),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附件下载:武汉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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